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我国专利法规则的强制容许,是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外观设计专利。那么专利施行容许的类型别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别离有哪些?
1、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独占施行容许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施行享有独占的运用权。让与人不得在容许合同规则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施行或许以其他方法利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定任何其他方法的容许合同。否则即为违背合同,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
2、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施行容许合同是指合同的受让人在合同规则的地域范围、期限或方法内享有运用让与人的专利技术以制造、出售产品的权力。让与人不得在已经容许受让人施行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方缔结专利施行容许合同。可是,让与人保存自己在该范围内施行专利的权力。所以,排他施行容许合同是让与人和受让人分享专利施行权的协议。当事人缔结的排他施行容许合同,也不影响国家根据《专利法》第14条的规则行使指定容许权。
3、一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般施行容许合同是最常见的专利施行容许方法。一般施行容许合同的让与人容许受让人在合同规则的范围内运用其专利技术,一起保存自己施行和容许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施行专利技术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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