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查询网站,在我们办理了出版物的经营许可证之后是可以查询真假的,而查询真假的办法也是相当于比较多的,下面由礼书书教材出版来介绍如何查询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真假以及查询网站。
第一:出版物的经营许可证是与营业执照挂钩的,每年的经验许可证都会进行审查一次,而没有通过的扫描营业执照不会出现许可证号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等,相反如是每年通过了审查的,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则是可以显示出这些信息的。
第二: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百度或者其他的搜索引擎上进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之后,利用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进行查询。
以下是《出版管理条例》的年检内容:注意:这是以前的只供参考
(一)按照《出版管理条例》中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条件逐一对照检查。
(二)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要上报上一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经营状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一年来的进口经营状况数字统计,包括种数(种次)、数量(册、张、份、盒)、金额(万美元)等;是否建立健全进口出版物内容三级审查制度;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新闻出版总署上报备案进口出版物目录;是否未经批准在境内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是否进口过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载内容的出版物;是否将含有禁载内容的进口出版物供货给零售市场;是否超范围经营等。 (三)总结检查一年来是否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经营活动中有无被处罚记录。 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二、年检程序..... 三、年检结果的处理..... 四、时间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年检工作。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2009年度进口经营状况的总结报告、年检登记表、年检情况汇总表(年检登记表和年检情况汇总表可登陆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司办子站—对外交流与合作司—进出口管理栏目下载)报送总署。 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发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 附件: 1.年检登记表 2.年检情况汇总表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零售类申请必须要有沿街商铺;批发类的地址面积大于50平;有明确的公司经营范围;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有配套的图书管理人员及图书管理系统。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自由进出且不在居住用途房屋内);即临街商铺。
以上的《出版管理条例》是以前的,这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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